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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信管理局的最新通知,近期通管局发现部分网站主页下方未注明已获得的备案编号以及未链接到工信部备案网站(www.miitbeian.gov.cn),国家工信部要求通管局严格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进行查处。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请各网站主办者认真检查自营网站及所接入网站的主页,做好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通管局将会不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希望各网站主办者积极配合,确保网站合规合法。
如对上述内容不太明白请联系我们的备案专员,QQ:183357123。
南方互联
2013年1月18日